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8-03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目前市盈率水平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止2018年11月22日,公司对应2017年每股收益 A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市盈率为 151倍,根据万得信息显示的按证监会行业分类的新闻出版指数(Wind指数代码为:883185)最新市盈率为16.1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板块分为图书、音像制品、文教用品、报刊广告和其他,其中图书、文教用品和报刊广告构成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公司目前未有改变主营业务的计划和安排。2018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44,201,237.60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744,693.24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4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目前参与投资了四个基金,分别为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八二五新媒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八二五二期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瑞力文化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基金的对外投资较为分散,所投公司股权占比较小,基金单个投资项目对公司影响较小,基金的主要投向为与公司主业相关的新媒体和文化娱乐等领域。以上四个基金中,公司均为有限合伙人,仅在项目退出时享受基金分红收益,未来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参与投资的有关基金情况:
(1)公司于2011年5 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2 亿元人民币,成为其有限合伙人,目前所占份额比例为11.43%,详见公司于2011年 5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自2016年9月起,该基金进入退出期,截止目前,公司累计收到次收益分配款合计20,553,240.28元,详见2017年12月27日和2018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9)和《关于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3)。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苏州工业园区八二五新媒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亿元份额(出资已全部实缴),并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目前所占份额比例为13.31%,详见2014年7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认购“825新媒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2)。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苏州工业园区八二五二期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亿元份额(出资已全部实缴),并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目前所占份额比例为9.97%,详见2016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认购八二五二期新媒体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6)。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上海瑞力文化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万元份额,并作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目前所占份额比例为3.23%,详见2016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认购瑞力文化教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基金的对外投资较为分散,所投公司股权占比较小,基金单个投资项目对公司影响较小,基金的主要投向为与公司主业相关的新媒体和文化娱乐等领域。以上四个基金中,公司均为有限合伙人,仅在项目退出时享受基金分红收益,未来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6、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