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1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适用于机构客户)》,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3038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编码:C180U0138。
以上理财产品的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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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1,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 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适用于机构客户)》
2、《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