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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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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款的补充说明公告

2018-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33 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编码:临2018-026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款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就有关征收情况再作补充说明:

一、征收情况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10月9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位于祁连山路2252号的房屋被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征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美”)是此房屋共有者之一,占比61%。在决定征收之前,长城华美在2010年3月16日通过租赁形式,租赁给上海振福运输有限公司,长城华美未在使用,房屋的征收对长城华美的经营不存在影响。从决定征收至今,期间经历了与租赁户的诉讼(该租赁户得知房屋被征收不肯搬迁)、征收补偿金额的确认,征收获得方的证明等。长城华美于2018年5月15日与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上非居住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被确认应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38,496,978.00元。长城华美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补偿款,并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和2018年11月26日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

二、内部流程及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对收入的审批流程的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动迁收入,不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或授权。

根据相关规定,长城华美获得房屋征收补偿的金额已达到信息披露的要求,应在签订补偿协议后作披露。由于对此款项确认收入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公司在对该房屋征收补偿款确认事项信息披露延迟。

三、对长城华美的影响

由于在征收之前,长城华美通过租赁形式,已将该房屋租赁给上海振福运输有限公司,并未在使用,因此房屋的征收对长城华美的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