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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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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小巨人”最理想沃土在全国各高新区

2018-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 勇

⊙王 勇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培育6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今年将择优培育1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据悉有的省份已捷足先登,拟将这一企业群体圈定为未来登陆科创板的生力军。“小巨人”能与科创板历史性碰撞,必将推动创新资本与优秀实体的深度融合,加速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不过,“小巨人”企业的前期培育,最好是能在全国各地的高新区推进。因为,在现有条件下,全国各地的高新区是催生“小巨人”企业的理想沃土。

“小巨人”企业是指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工信部在《通知》中明确,“小巨人”企业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具体而言,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及与之相适应的科研投入;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良好成长性;信用良好并融资能力较强。归纳起来,就是“专精特新”,也就是指“小巨人”企业发展战略专一化、管理及生产精细化、产品或服务特色化、技术或经营模式创新化。在《通知》中,工信部也明确了“小巨人”企业的具体门槛。创新能力是一项重要指标。具体要求有,近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近2年企业主持或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在此,为了避免产生混淆和误解,笔者认为非常有必要将我们平时看到的几种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一下排序,即科技雏鹰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瞪羚企业及科技创新龙头企业。换言之,从科技雏鹰企业到科技“小巨人”企业,再到科技瞪羚企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这是个梯级孵化、梯度培育和发展的过程,而科技“小巨人”企业正好是梯级孵化链中的重要一环。

“小巨人”企业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既然如此,在各地的高新区孵化培育这些“小巨人”企业,就是眼下最好的选择。高新区原本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国家相应的发展目标及其规划明确。比如去年科技部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指导思想就以“发展高科技、培育新产业”为方向,战略布局着眼于加快推动国家高新区在全国大部分地级市布局。鼓励支持若干创新成果多、体制基础好、转型走在前等有条件的区域,依托国家高新区积极建设国家自创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家自创区区域布局。《规划》的重点任务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创业孵化链条,集聚创新型人才,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科技产业新城区,扩大全球连接辐射以及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再说,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所以,围绕着《规划》,会有一系列支持高新区企业发展的政策出台,还要不断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加大对高新区企业的全流程服务力度等等。这些措施,为“小巨人”企业的孵化成长、健康发展提供了优异的环境。

上海早在2015年6月中旬就制定并于同年7月实施《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建设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之,上海“双自联动”战略实施,即上海自贸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上海自贸区面积120.7平方公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面积531平方公里,叠加区域约65平方公里。当“自贸区”遇见“科创”,“双自联动”便应运而生。而“双自联动”为创新政策叠加、体制机制公用、服务体系共建提供了机遇,从而产生“1+1远大于2”的创新反应。这些改革举措,为上海张江自创区、张江高新区以及上海自贸区内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提供了很广阔的成长空间。这些经验,在上海先行先试后,如能在全国复制和推广,效果可期。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银行业研究与诊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