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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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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30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9日在北京市迪阳大厦809A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6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公司代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至善”)与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河国际”)签订《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凤河国际位于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授权董事长协调公司管理层制定与新业务有关的内控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3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增加经营范围,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授权董事长协调公司管理层制定与新业务有关的内控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33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恒置业”)与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美廉美”)和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签署《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将美廉美承租旭恒置业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南街五里二区一幢G1天宝南街4号“上海沙龙邻里中心地下底商”和“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南街五里二区1号楼地下车库”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物美。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均不予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34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3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2月17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0日。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31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廊坊凤河国际高尔

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至善”)拟与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河国际”)签订《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凤河国际位于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的水系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人民币4,908,807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凤河国际,凤河国际为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森汽车”)的下属子公司,朗森汽车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十一条,公司与凤河国际存在关联关系。

● 公司过去12个月与朗森汽车及其控制的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就同类业务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691,204.90元,与本次交易金额累计后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实施期限相应延后,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29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至善与凤河国际签署《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凤河国际位于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的水系水质提升工程。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甲方为凤河国际,凤河国际为朗森汽车的下属子公司,朗森汽车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十一条,公司与凤河国际存在关联关系。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过去12个月与朗森汽车及其控制的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就同类业务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691,204.90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甲方为凤河国际,凤河国际为朗森汽车的下属子公司,朗森汽车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十一条,公司与凤河国际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毕昇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士宇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高尔夫球场经营管理;组织国内外体育比赛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培训(学历教育除外);销售高尔夫用品;餐饮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西藏友恒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三)关联方主要业务和财务数据

凤河国际系朗森汽车旗下运营的专业高尔夫球场公司,主要经营廊坊凤河高尔夫球场业务,组织高尔夫比赛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培训(学历教育除外);销售高尔夫用品;餐饮服务;会议服务。

凤河国际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朗森汽车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廊坊至善与凤河国际拟签署《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凤河国际位于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的水系水质提升工程。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原则,由公司参考市场价格,并通过参加凤河国际邀标的方式竞标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甲方: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

甲方将委托乙方实施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面积77000㎡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包括工程方案设计、底质改良、水生植物系统构建、微生物系统构建、曝气增氧工程、生物强化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开工日以甲方通知为准,至2018年12月27日前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四)合同价格

总价金额为人民币 4,908,807元整(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万捌仟捌佰零柒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4,462,551.82元,税金为446,255.18元,适用税率10%。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日期完工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尾款,即合同总额的50%。每次付款前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且不承担工期逾期的责任。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完工并提交合格工程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1000元/日收取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的20%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

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没有董事需要回避。公司有表决权的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议案,一致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全资孙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廊坊凤河国际高尔夫球场水系水质提升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32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如下:

一、 变更前经营范围

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景观水体设计; 水体生态和净化及资源利用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水体生态修复的设计及施工; 水产品销售;水质检测设备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变更后经营范围

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景观水体设计;水体生态和净化及资源利用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水体生态修复的设计及施工;消毒产品、 水产品、水质检测设备、环保设备及材料、景观灯光设备及材料、计算机及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33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注册地址

及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及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如下:

一、关于注册地址变更

1、变更前注册地址

廊坊市杨税务乡杨光大道26号1、3号厂房及综合办公楼102室。

2、变更后注册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龙河工业园纵三路西侧、横三路南侧廊坊市万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院内3#楼一层北侧3002号房(具体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二、关于经营范围变更

1、变更前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灯光景观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

2、变更后经营范围

市政工程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灯光景观工程施工;道路工程施工;销售:环保设备及材料、灯具(具体以主管机关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34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合同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旭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恒置业”或“甲方”)于2007年9月30日与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廉美”或“乙方”)签订了《租赁合同》,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南街五里二区一幢G1天宝南街4号“上海沙龙邻里中心地下底商”。租赁期限至2025年5月31日。旭恒置业与美廉美于2011年7月13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南街五里二区1号楼地下车库。租赁期限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合同已于2016年8月12日公告的《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

二、三方协议情况

旭恒置业拟与美廉美、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或“丙方”)签署《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及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丙方享有、行使和承担。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再基于原合同享受任何权利和承担任何义务。除本协议变更内容外,“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均不予变更,“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与“原《租赁合同》”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

2、甲、乙双方均认可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对对方履行原合同没有任何异议,双方均放弃基于原合同而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包括并不限于起诉、仲裁等)。如因本协议约定的合同主体变更及丙方机构调整、业务整合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对丙方履行原合同的相关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新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5510室

法定代表人:乔红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期限:自2017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销售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机械电器设备、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外设、家具、建筑材料、化妆品、鲜花、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办公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钟表、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Ⅰ类);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技术服务、咨询、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验光配镜;打字复印;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摄影服务;家政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物美未发生过交易。

与美廉美关联关系:物美系美廉美的全资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孙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如因合同主体变更及丙方机构调整、业务整合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对丙方履行原合同的相关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主体的变更将增强乙方和丙方的履约能力。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的签署将导致承租方变更为物美,但由于美廉美仍对物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三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期限较长,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35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9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瑞华事务所商定。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变更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不再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审计服务。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始终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对此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22 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949923XD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荣华、刘贵彬、冯忠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瑞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认为瑞华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事务所为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瑞华事务所商定。

(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更换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变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2018-036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7日

至2018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1日(星期二) 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5: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二)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

(三)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涛

电 话:010-84059031

传 真:010-84059215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