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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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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战略合作事项及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18-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3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战略合作事项及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事项及对外投资事项情况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18年6月20日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详见2018年6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公司于2018 年7月13日与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神州数码之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集成”)、西藏瑞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悦”)签订了《关于神州数码康达防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350万元与神州集成、西藏瑞悦三方共同出资设立神州数码康达防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出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35%的股权。详见2018年7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二、终止战略合作事项及对外投资事项的原因

公司经审慎考虑,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此次战略合作和合资公司的设立。2018年11月30日,康达新材与神州数码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一”),决定终止上述《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2018年11月30日,康达新材与神州集成、西藏瑞悦签订了《神州数码康达防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二”),决定终止上述《合资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终止协议一

甲方: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协议终止

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并终止《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该协议所述之任何条款不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依据上述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一方提出要求或主张。双方拟成立军工信息化合资公司的合作意向同时予以解除,具体解除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2、共同承诺事项

(1)双方就《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签署、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并保证本协议签署后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2) 双方因在签署、履行《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过程中知悉另一方的资料、信息等而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该协议的终止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协议的生效: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终止协议二

甲方: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西藏瑞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协议终止

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解除并终止《合资协议》,该协议所述之任何条款不再发生法律效力,对各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因《合资协议》尚未履行,各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再依据该《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一方提出要求或主张,各方因签署及为履行《合资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如有)由各方自行承担。

2、共同承诺事项

(1) 各方就该《合资协议》签署、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并保证本协议签署后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2)各方因在签署、准备履行《合资协议》过程中知悉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方从任一方获取的与合资成立公司及相关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及信息)而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该协议的终止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协议的生效: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终止协议的签订是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均无需对相关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截至目前,各方尚未对合资公司进行出资,合资公司尚未设立。终止战略合作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终止协议二的约定,各方终止上述合资行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上述事项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五、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神州数码康达防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之终止协议》;

2、《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