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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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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18-068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郭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长王臻女士、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

张奕龄先生、张晓慧先生、独立董事康喜先生、卢淑琼女士、史哲女士均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升先生、财务总监王贵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建中 刘怀宽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69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人数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二、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70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为上述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36,370万元,目前已为各家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分别为:为煤炭公司担保余额为38,737万元;为电力公司担保余额为370,188万元;为电力冶金担保余额为360,800万元;为青海百通担保余额10,600万元;为氯碱化工担保余额30,000万元;为天津西金担保余额0元;为国际贸易担保余额0元;为山西羊绒担保余额0元;为上海羊绒担保余额0元;为东升包装担保余额0元;为湖北公司担保余额0元;为北京科技担保余额0元;为北京羊毛担保余额0元;为东泉制衣担保余额0元;为西汇水务担保余额28,000万元;为西烨供热担保余额0元;为西泰物资担保余额0元;为联峰矿业担保余额0元;为西苑物业担保余额0元;为物流公司担保余额0元;为西金矿冶担保余额22,455.06万元;为高新材料担保余额75,000万元;为服装公司担保余额20,000万元;为本公司担保余额20,000万元;为青海华晟担保余额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借款及担保事项未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担保等相关协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

电力冶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3亿元,期限不超过二年,现申请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当电力冶金集团之子公司电力公司、煤炭公司、高新材料使用授信时,追加电力冶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电力冶金一矿采矿权抵押、电力冶金二矿采矿权抵押、煤炭公司煤矿采矿权抵押作为电力冶金、电力公司、煤炭公司、高新材料的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电力冶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供应链融资、国内信用证、流贷、承兑汇票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现申请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电力冶金之下属公司天津西金、天津鄂尔多斯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该2亿元授信办理国际贸易业务时,追加电力冶金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30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罕台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的担保,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不会增加公司的潜在负债;同时可以简化日常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担保进行了审阅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认为上述担保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1,095,865.0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35,780.0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1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18-071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债券代码 143252 债券简称 17鄂资01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务活动的持续性特征,公司拟定2018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另行商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经过多年的合作,双方建立了良好公正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临2018-072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鄂尔多斯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9日

至2018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6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议案17-18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一12月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

邮 编:0170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地点:北京鄂尔多斯大厦会议室。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