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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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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8年12月10日起,陆基金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稳汇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6677/006678)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陆基金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8日

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2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12月1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8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同花顺基金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附表)的申购、赎回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相关业务,同时参加同花顺基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

基金列表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规定。

(二)适用基金(详细基金信息可参见下方列表)

(三)办理时间

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开通。

(四)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 含10元,如有特殊则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在满足不低于单笔最低金额的前提下,同花顺基金可能设置不同金额标准,具体以同花顺基金的规定为准。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同花顺基金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同花顺基金。

(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以同花顺基金公示为准。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同花顺基金的相关规定。

三、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适用基金(详细基金产品可转换信息详见附件中的转换明细清单)

若未来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在同花顺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二)办理时间

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开通,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三)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7天以上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则这部分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1%,假设转换日的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元和1.5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5%和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200

D=0.1%

E=1.500

G=0

H=0

A=[B×C×(1-D)/(1+H)+G]/E

=[1,000,000.00×1.2000×(1-0.1%)]/1.500=799,200.00份

F= B×C×D =1,000,000.00×1.2000×0.1%=1,2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200×(1-0.1%)]×0=0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1200元转换费(含1,200.00元赎回费和0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799,200.00份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最新规定进行。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上述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同花顺基金规定为准。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8年12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将参与同花顺基金开展的申购费率及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基金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自2018年12月10日起,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代销的其他基金产品,则自代销之日起,将同时参加在同花顺基金开展的该基金的认购、申购费率及转换补差费率的优惠活动。

五、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在同花顺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和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申购补差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同花顺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本公司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同花顺基金公示为准。

六、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一)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二)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货币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8日

附:基金产品可转换明细清单:

表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产品的相关转换信息:

表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产品的相关转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