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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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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2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2人)。其中:董事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胡劲松及独立董事张伟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委托出席4人,其中:董事林发现、吴晓勇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长宋东升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马凤云、胡本源因出差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孙积安代为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项目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项目投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5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马晓燕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马晓燕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免王军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9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免王军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4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项目实际商业开采成本较高,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田项目(以下简称“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投资。

●目前,公司其他各生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仍处于风险勘探期间,未产生收入。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对当期损益影响在可控范围内。该项目终止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通知,其于荷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Volga Petroleum B.V.(以下简称“Volga”)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了股东会且形成决议,基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项目实际商业开采成本较高,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田项目(以下简称“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投资。项目确定终止后由广汇石油及其所属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程序。

一、项目前期情况回顾

2011年,为了继续扩大公司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的资源量,公司与相关权益所有方签署了收购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备忘录。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51%权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004、005号公告)。

2012年10月,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Volga拟出资2亿美元以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Foren associates B.V.(以下简称“Foren”)的56%股权,以取得其持有Alga CaspiGas LLP(以下简称“ACG”)的56%股权,从而间接拥有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的56%权益。

公司【2012】005号公告已明确披露:“区块位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国界边缘阿特劳地区的滨里海盆地,包括区块XXVII-4(部分)、5(部分)、XXVIII-4(部分)、5(部分)和6(部分)区块,合同区西部边缘紧邻哈俄边境,南部紧邻里海海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盆地以及圈闭地质资料基础上,根据三维地震资料,对该区块的资源量进行了估算,并出具了《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区块勘探综合评价研究》,认为南依玛谢夫勘探区域或合同区域有很好的勘探潜力。

南依玛谢夫油气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西部阿特劳州滨里海盆地,里海北边,毗邻俄罗斯边境,合同区块总面积1,272.6k㎡。盐下储层风险前总资源量为:保守资源量1102.6×108m3天然气,2286×104t油(当量);最佳资源量;1922.5×108m3天然气,8000(平均)×104t油(当量);乐观资源量2862.15×108m3天然气,13714×104t油(当量)。盐上储层风险前总资源量为:保守资源量5127×104t油(当量),最佳资源量6375×104t油(当量),乐观资源量7624×104t油(当量)(具体内容详见2012-005号公告)。

二、项目收购后的相关工作推进及拟终止原因

收购工作完成后,2013年末该项目第一口探井(IUB-1井)顺利开钻,于2014年6月末完钻,完钻井深4,266m,地质录井有良好油气显示,电测资料显示:一类储层厚度36.2米,二类储层厚度18.3米,三类储层厚度28.3米,储层厚度共计82.8米。储层类型为空隙裂缝型。IUB-1井于2014年8月18日进行系统试井。测试结果显示:日产气7,000方,水样:矿化度88.1g/l,为CaCl2型水(III型)。勘探结果显示该区块内含可观的油气储量,但由于在较深的勘探井中发现了较高含量的硫化氢,商业开发存在较大风险及难度。之后经过反复试验及多方专家论证,该区域虽资源储量丰富,但因内含较高硫化氢成分,商业开采成本高于预期,鉴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经审慎考虑,与各方股东经过多次沟通并于近日召集Volga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项目。

三、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之控股公司Volga已累计出资4562.80万美元,截止2017年末已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40.00万美元。出于谨慎的会计处理原则,2018年1月至11月分批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022.80万美元,已计入当期损益,剩余100万美元将在本项目确定终止后一次计提完毕。鉴于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计提全额减值损失后公司仍可全面完成年初预计实现的年度净利润计划目标。

目前,公司其他各生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仍处于风险勘探期间,未产生收入。公司终止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对当期损益影响在可控范围内,终止项目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该项目终止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项目确定终止后由广汇石油及其所属各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程序。详细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23.32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2019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

●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投资框架计划

(一)总体原则

1、立足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能源行业的特点,统筹煤化工、天然气、煤炭等业务板块的运行;

2、以安全环保运行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确保红淖铁路项目、江苏启东LNG码头、天然气板块整体投资项目、新能源和清洁炼化技改项目等建设所需资金。

(二)投资框架内容:

1、红淖铁路项目:计划投资8.59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电气化开通、淖毛湖货场改造等项目。

2、江苏启东LNG接收站:计划投资6.3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2﹟16万方储罐、LNG气化项目、启通管线项目、1#泊位扩建等项目。

3、清洁炼化项目:计划投资3.9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低温水、脱硫系统预处理、锅炉低氮燃烧、提质煤质量提升等项目。

4、哈密新能源工厂:计划投资1.90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脱硫塔(一炉一塔)改造项目、污水装置二级浓盐水系统改造项目等技改项目费用支出。

5、哈密陆友硫化工项目:计划投资1.29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甲磺酸、苯硫酚、茴香硫醚、辛硫醇四个项目中试装置,并开展甲磺酸及苯硫酚工业化项目建设。

6、天然气板块整体投资项目:计划投资1.02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建设岳阳LNG分销转运码头、天然气终端加气站收购及建设等项目。

7、煤炭板块整体投资项目:计划投资0.12亿元人民币

用于投入瓜州物流园项目建设。

8、其他项目计划投资0.2亿元。

以上项目2019年拟投资框架计划总额合计23.32亿元人民币,在投资总额计划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平衡使用。

二、2019年度融资计划

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2018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19年公司拟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82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一)融资额度及方式

1、通过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新增融资额不超过7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及其他债务融资等方式;

2、原融资规模内债券融资安排: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按期兑付到期债券,注册期内备案发行短期融资券12亿元。

(二)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三)申请授权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地发改委部门等申请注册各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上述融资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上述融资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每期规模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安排、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决定并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

4、办理上述融资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上述融资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为上述融资发行选择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6、如监管部门对上述融资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上述融资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工作;

8、办理与上述融资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9、上述融资注册完成后,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次发行。以上融资方式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信汇侠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2019年预计担保额度:预计 2019 年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 2018 年 9月 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14,561.63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18 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 2019年度担保计划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截止 2018 年 9月 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14,561.63 万元人民币,预计 2019 年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2019年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预计新增担保明细如下:

上述额度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可内部调剂使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3、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8.12%

注册资本:106,652.45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火车站镇铁路北侧石化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晓勇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道路运输许可证为准);液化天然气的生产(仅限分公司经营),液化天然气的销售,燃气管网工程建设(以资质证书为准)。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储运设备及配套备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汽车配件、燃气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铁路普货运输,集装箱运输。铁路专用线租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煤、焦炭、金属矿石、钢铁、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石、水泥、棉花、化肥、农药、金属制品、电子、机械设备、农业机具、农副产品、烟草制品、纺织品、皮革、毛皮及其制品、文教用品、药品、食品、其他货物的运输及代理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522,680.33万元,负债总额301,870.6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5,817.04万元,净资产220,809.64万元,营业收入为450,147.16万元,净利润 38,253.0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21,806.16万元,负债总额431,698.7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9,255.20万元,净资产190,107.37万元,营业收入为458,225.70万元,净利润38,243.96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94%

注册资本:303,4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常进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甲醇、二甲醚、液化天然气、液氧、液氮、氨水、硫酸、次甲醇、轻质酚、重质酚、混酚、碳六混合物;热力生产及供应、发电。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00,384.26万元,负债总额878,225.5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20,818.35万元,净资产422,158.69万元,营业收入为360,616.38万元,净利润 49,744.65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460,283.36万元,负债总额985,019.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1,749.29万元,净资产475,264.03万元,营业收入为379,054.40万元,净利润106,897.90万元。(未经审计)

3、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52.5%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经营范围: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褐煤热解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兰炭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58,175.58万元,负债总额438,613.5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0,521.03万元,净资产219,562.07万元,营业收入为503.37万元,净利润-778.88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24,683.80万元,负债总额481,971.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95,905.01万元,净资产242,712.66万元,营业收入为29,477.39万元,净利润7,490.04万元。(未经审计)

4、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况军

经营范围: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57,172.93万元,负债总额427,649.8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7,526.77万元,净资产129,523.07万元,营业收入为37,443.42万元,净利润-39,990.5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02,250.40万元,负债总额494,943.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3,834.95万元,净资产107,307.04万元,营业收入为29,625.70万元,净利润-23,174.35万元。(未经审计)

5、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87.18%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任齐民

经营范围:铁路项目投资建设;铁路设施技术服务;国内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铁路设备租赁;铁路专用设备租赁、安装;铁路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仓储装卸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7,366.27万元,负债总额719,230.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4,216.21万元,净资产288,135.39万元,营业收入为170.94万元,净利润-180.89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965,055.27万元,负债总额681,215.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4,712.00万元,净资产283,840.17万元,营业收入为285.88万元,净利润-295.23万元。(未经审计)

6、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注册地址: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吴晓勇

经营范围:危险品2类1项道路运输(限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货运代理服务,液化天然气作业,煤炭批发,液化天然气、燃气设备销售、租赁,房屋租赁代理服务,城市能源项目投资,货运港口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85,924.00万元,负债总额135,298.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9,413.73万元,净资产50,625.57万元,营业收入为24,814.66万元,净利润11,979.8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96,010.09万元,负债总额140,731.29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1,486.13万元,净资产55,278.80万元,营业收入为39,613.12万元,净利润14,890.83万元。(未经审计)

7、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持股比例:50%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蒋志翔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煤制品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6,996.42万元,负债总额210,506.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2,437.06万元,净资产76,490.3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547.48 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31,032.62万元,负债总额255,615.3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0,639.01万元,净资产75,417.2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1,073.08万元。(未经审计)

8、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持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火车站北侧

法定代表人:王世明

经营范围:公路、铁路运输及综合服务(仓储、装卸、计量、加工等);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矿产品、水泥、钢材、建材销售(所有前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53,725.50万元,负债总额49,971.9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9,971.92万元,净资产103,753.59万元,营业收入为140,881.05万元,净利润8,482.99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0,892.10万元,负债总额88,797.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8,797.78万元,净资产112,094.32万元,营业收入为168,687.99万元,净利润14,120.14万元。(未经审计)

9、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持股比例:65%

注册资本:12,8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宋景涛

经营范围:硫及其他化工衍生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3,051.02万元,负债总额22,619.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2,619.44万元,净资产10,431.57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334.34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3,705.48万元,负债总额33,543.3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543.38万元,净资产10,162.10万元,营业收入为0.42万元,净利润-269.47万元。(未经审计)

10、新疆信汇侠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持股比例:34%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发现

经营范围:清洁能源技术推广服务,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白油、沥青、白蜡的生产与销售、酚类产品、苯类及芳烃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5,866.77万元,负债总额11,379.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379.74万元),净资产34,487.0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税金附加及期间费用252.97万元,净利润-252.97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3,721.31万元,负债总额24,324.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24,324.63万元),净资产59,396.69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税金附加及期间费用350.34净利润-350.34万元。(未经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截止2018 年 9月 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14,561.63 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担保做出预计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 年 9月 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614,561.63 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宋东升、林发现、吴晓勇、韩士发、刘常进已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合法的。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风险较低并且可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说明:

1、2019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2,000万元,主要系增加2019年度下属子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另一方股东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以及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取担保费用等业务所致。

2、2018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19年度预计总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项目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新疆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6,68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汽车罐车(含低温绝热罐体)罐式集装箱(含低温绝热罐体) 化工机械及配件生产、销售;园区内物业管理(限本企业);房屋租赁;销售:化工产品、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北路2446号广汇工业园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生产低温压力容器生产经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钢材、设备、非标设备等共计2,100万元。

2、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新明

注册资本: 356,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租赁;金融咨询服务(证券投资咨询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47号1栋1至6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备汽车租赁资质,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购买汽车共计1,000万元。

3、巴州新汇通钢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青华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钢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磨砂机、切割机、电焊机、电钻机、发电机、粉碎机、机床除外)、其他农畜产品、文具及体育用品、汽车配件、其他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华凌南疆综合批发市场钢材市场1栋13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主要经营钢材、建材、有色金属及其他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等,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钢材750万元。

4、新疆广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新明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融资租赁,汽车租赁、房屋租赁;机电产品、大中型机械设备、摩托车及汽车备件的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47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机械设备及汽车备件销售及租赁业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该公司租赁车辆,预计产生关联交易700万元。

5、新疆新标紧固件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紧固件、工业水泵、农业水泵、低压阀门、非标准件、模具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机电产品、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电器、钢材的销售;泵类产品技术服务;仓储服务;房屋租赁;一般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160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为具有生产专业紧固件经验的多年老厂,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备件材料共计560万元。

6、桂林市广汇泵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崔拥政

注册资本:3,087.9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泵、阀门制造及销售,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铝合金门窗制造、安装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桂林市芦笛路87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多年的泵制造及机械设备制造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设备共计450万元。

7、新疆汇亿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划,软件设计与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企业信息化、网站设计与开发、网页制作,计算机硬件开发与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建设B2B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推广,物联网与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与建设,互联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3层14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备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的资质,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钢材、型材约400万元。

8、新疆大乘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产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建材、灯光音响设备、五金交电、消防器材及安防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及软件开发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办公设备,预计产生关联交易400万元。

9、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2408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及健身娱乐设施;餐饮,美容美发,住宿,洗浴服务,KTV,小商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营治理经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办公场地房屋租赁费220万元。

10、新疆渝三峡涂料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良梅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涂料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醇酸涂料、环氧涂料、聚氨酯涂料、水性涂料、醇酸树脂、沥青漆、醇酸稀释剂、通用稀释剂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百货、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橡胶制品的销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鸿新工业园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持股超过10%的法人股东之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100万元。

11、新疆大漠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金山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育种,育苗种植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生态环境治理,园林绿化,生态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6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及生态环境治理经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工程款35万元。

12、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单文孝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维修、养护,楼宇机电配套设备管理、维修,庭园绿化,家政服务,家电维修,商务中心,中国民用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房地产经纪,社会经济咨询,国内各类广告发布、设计、制作、代理,非占道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68号广汇大厦10楼A座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从事多年的物业管理,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物业费约650万元。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华侨宾馆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邓卫东

注册资本:2,01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住宿,饮食服务,理发,足浴,烟酒零售。旅游用品、日用百货销售,翻译,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占道停车场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768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多年经营饮食住宿服务业,有丰富的餐饮服务经验,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员工餐费100万元。

14、新疆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卫国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起重机的安装和改造;物业管理;金属结构件加工及销售;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房屋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九沟北路2446号广汇工业园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下属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多年从事起重运输机械、压力容器及起重机的安装和改造等业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约85万元。

15、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尚新江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油30300吨/年、柴油闭杯闪点≤60℃]77600吨/年、硫氢化钠27600吨/年、1#煤基氢化油[闭杯闪点≤60℃]44000吨/年、2#煤基氢化油[闭杯闪点≤60℃]254400吨/年、氢33000吨/年、氨溶液(含氨>10%)4500吨/年、硫化氢5374吨/年、干气15200吨/年、氨950吨/年***生产(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按照批准文件证件经营,不含炼制);新能源技术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镇北路北侧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持股超过10%的法人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具有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开发经验,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2019年度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销售产品产生关联交易6,000万元。

16、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517,144.801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其所属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2019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向该公司支付担保费用约6,6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性和综合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和综合服务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签订相关合同;

2、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招标工作,同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通过对参与投标各公司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关联方与参与投标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如果中标的是关联方,公司严格按照中标结果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3、接受关联方劳务:公司根据工程情况,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在遵循公平合理且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的原则下进行协商议价,并根据最终商议情况签订相关合同,结算方式一般按照工期进行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和依据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授权投资额度: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从而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及投资品种

(一)交易对方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投资品种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为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理财产品。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且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收益较高。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委托理财风险

尽管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仍与宏观经济周期及波动性存在关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交易金额、交易类型、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九、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马晓燕为公司副总经理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11名董事均以书面形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投了赞成票。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林发现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马晓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期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马晓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马晓燕女士个人简历

马晓燕 女,1970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任免王军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年12月1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11名董事均以书面形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投了赞成票。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林发现先生提议,经总经理林发现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王军先生担任公司融资总监,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期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王军先生个人简历

王军 男,回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融资总监;曾任公司副总经理,浦发银行兵团业务部总经理,浦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民主路支行行长,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火车站支行行长。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6点0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8日

至2018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广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21日、24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8年12月24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8年12月1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江红已回避表决。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13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