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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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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2018-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本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及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大耗经济发展中心”)通知,其被质押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已办理了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注:

1、本次系投资发展中心对其2017年12月6日被质押的6,460万股本公司股份及2018年2月8日被质押的9,536万股本公司股份所进行的延期购回,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一63)以及2018年0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13)。本次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

2、本次系褡裢经济发展中心对其2018年2月13日被质押的5,100万股本公司股份及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对其2018年2月13日被质押的2,800万股本公司股份所进行的延期购回,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一18)。本次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股份质押。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87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30.76%。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21,876.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60%,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31%。

截止本公告日,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8.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7.21%。褡裢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5,1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44%,占公司总股本的7.17%。

截止本公告日,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70.5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万股的6.85%。大耗经济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8.02%,占公司总股本的5.34%。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8一8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