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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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8-10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11月30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18年12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及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中,在出席对象上存在笔误。现郑重声明更正如下: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8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更正如下: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1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就此事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更正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5:00-12月18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2月11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8层海航投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3、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和议案4已经公司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议案3和议案4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者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三、议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8日9:30一11:30,13:00一1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8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8层

联系电话:010-53321083

传真:010-57326885

邮编:100022

联系人:王艳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补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