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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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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紧急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4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其中,董事长林盛昌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无法出席,委托副董事长卢文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陈国伟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林盛昌先生为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针对中华映管重整事项的紧急应对措施之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晚间从台湾公开资讯观测站(http://mops.twse.com.tw)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发布重大讯息,中华映管董事会依台湾地区公司法相关规定,决议向法院申请中华映管重整及紧急处分。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职权范围内授权管理层成立应急决策委员会,分析上述事项的影响并适时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尽全力挽回公司可能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法律顾问,根据法律顾问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一切可采取的法律措施。

2、根据该事项对公司经营等各方面的影响,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应急措施。

3、密切关注大股东质押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中华映管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应急决策委员会将积极参与债权申报工作,参加关系人会议,协商重整方案。

上述委托事项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中华映管重整相关事项结束为止。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中华映管重整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争取公司对中华映管的债权得到最大限度清偿。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