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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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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89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清路8号三一产业园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梁稳根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由董事黄建龙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人,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苏子孟先生、唐涯女士、许定波先生、马光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翟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肖友良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开展按揭与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通过。

2、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青云、徐樱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90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1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6,400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