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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公告

2018-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18-10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销合同签署概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红墙”或“需方”)与广东锦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锦昱”或“供方”)就购买原材料事项建立购销合作关系,并于2018年12月10日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下称“购销合同”)。本次签署的购销合同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锦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059906149P

法定代表人:叶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基路139号5栋307-G2室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化工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涉证项目除外)。批发(无仓储):石脑油、环氧乙烷、石油气(液化的)、吗啉、N-甲基吗啉、N,N-二甲基乙醇胺、苯乙烯、一乙醇胺、二乙醇胺、液体硫磺(以上经营项目按照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经营)。销售: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广东锦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广东锦昱此前有过业务往来,其在生产能力、技术质量、交期保障和成本控制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要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广东锦昱股东情况:广东新华粤石化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粤”)、茂名云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5、广东锦昱控股股东新华粤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新华粤石化集团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190369676E

法定代表人:刘阳

注册资本:24973.0005万元人民币

住所:茂名市油城四路18号

经营范围:主要生产、销售石油化工产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1.1、供方在每月基本供应量的情况下按照需方采购订单数量保障供货。

2、违约责任

2.1、供方提供货物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三日内退换货,退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该批次产品总价值不超过10%的违约金。

2.2、供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应向需方承担逾期交货部分货值1%的违约金(因运输车辆在途中发生非人为故障或事故不视为违约)。需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向供方承担逾期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

2.3、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约定的月供货量未达到或未按约定执行本合同签订的定价原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量差支付500 元/吨的补偿金。如遇到地震,自然灾害,洪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合同的情形,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广西红墙与广东锦昱签署长达3年的购销合同,合同累计金额预计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本次合作协议是基于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制定的。广东锦昱承担运费为广西红墙提供原材料供应,对保障广西红墙服务客户的及时性,以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广东锦昱作为新华粤的控股子公司,能稳定、充足地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有利于广西红墙稳固原材料供货渠道和保障原材料的充足供应,为广西红墙稳定大宗原材料采购渠道提供了重要条件,有利于广西红墙在合同期间利用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此次双方签署购销合同,将进一步加深双方的供销合作关系。

3、此次双方签署购销合同,有利于公司在原有产品研发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广东锦昱的聚醚单体产品研发及广东锦昱新产品研发的双重优势基础上进行产品研发,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合作协议履约期限较长,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协议的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产品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