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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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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2018-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8-05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安排2018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8】53号),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370万元政府补贴。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建【2018】93号),公司获得264万元政府补贴。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省安排2018年第一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8】82号),公司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获得200万元政府补贴。

上述政府补贴均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上述资金已于近日划拨到公司资金账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公司获得264.00万元政府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财务费用;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370.00万元政府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获得200.00万元政府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贴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对2018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总计为834.00万元。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述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