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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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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8-114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成世毅先生、独立董事许景林先生、陈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议案名称: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其中议案 1 的所有子议案,通过逐项表决,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诚律师和常保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08 证券简称:思维列控 公告编号:2018-115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5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 亿元且不超过2.00亿元。按回购资金总上限人民币2.0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6,000.00万股的2.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18 年 12 月18日一2019 年 2月1日

(2)申报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97号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申报方式:现场递交、邮寄、传真

(4)联系人:骆开尚,胡春玲

(5)联系电话:0371-60671678/60671513

(6)传真号码:0371-60671552

(7)邮政编码:450001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