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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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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8-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8 - 94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详见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4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2))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近日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按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18年12月14日(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8))。

该笔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期赎回,全部本金及收益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收到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获得收益人民币42.74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支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3、产品风险评级:本产品为稳健型产品;

4、风险揭示: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

5、预期理财收益率:2.9%(年化);

6、产品期限:到期日2019年1月21日;

7、认购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注:浦发银行《现金管理1号》为无固定到期日理财产品,如有赎回,T+1日到账,该产品每月结息一次,截至目前累计收到收益1,473.66万元;兴业银行《金雪球-优先2号》为无固定到期日理财产品,如有赎回,T+0日到账,该产品每月结息一次,截至目前累计收到收益1,569.26万元。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余额为44,220万元人民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授权范围内。

四、应对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后,公司财务管理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等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董事会;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定制版)。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8 - 95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8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90)。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一一2018年12月21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5:00一一2018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7.01 发行规模

7.02 发行对象

7.03 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7.04 债券期限

7.05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7.06 还本付息方式

7.07 发行方式

7.08 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7.09 募集资金的用途

7.10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7.11 担保情况

7.12 偿债保障措施

7.13 决议的有效期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2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4、5和议案7的第11项关联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7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8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83)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2月1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 真:(010)83052459

联 系 人:黄中化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

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