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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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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8-064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原九鼎”)和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合鼎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周原九鼎

公司名称: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571028211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康青山)

成立时间:2010年06月09日

合伙期限:2010年06月09日至2019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泰合鼎银

公司名称: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65314912R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98号星海大厦10层10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高磊)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5日

合伙期限:2010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的一致行动关系

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普通合伙人一致,均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减持情况

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变动比例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40,852股,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5.00%.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5.00%。上述权益变动发生后,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65,209股,占江山欧派总股本的比例为8.12%。

2、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山欧派

股票代码:603208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山欧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571028211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6幢11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康青山)

成立日期:2010年06月09日

合伙期限:2010年06月09日至2019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65314912R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98号星海大厦10层10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昆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高磊)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合伙期限:2010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系其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14日向江山欧派提交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交所认可的方式减持江山欧派股份总数不超过8,290,009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完成减持1,724,8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其持有的江山欧派6,565,209股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山欧派无限售流通股8,290,009股,占江山欧派股本总额的10.2578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江山欧派2,424,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6%,减持均价为29.37元/股。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12月17日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江山欧派1,6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5%,减持均价为23.04元/股。

综上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40,852股,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下降5.0001%;

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原九鼎持有公司股份4,922,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111%,泰合鼎银持有公司股份1,642,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54%。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持有江山欧派6,565,209股,拥有江山欧派的权益比例为8.12%。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山欧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江山欧派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其他方式出售江山欧派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8-065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

(1)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周原九鼎”)持有公司股份6,445,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8%。

(2)苏州泰合鼎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合鼎银”)持有公司股份1,84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

上述股份来源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2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290,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发布了《江山欧派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共减持了公司股份1,72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根据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周原九鼎和泰合鼎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8-066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12月18日期间,累计获得政府补助2,073.53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94.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3.05%;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9.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8%;具体情况如下(20万元以上单列,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合并计入“其他”):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94.4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79.09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自对应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及资产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18-067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收到公司股东吴水燕通知,吴水燕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具体情况

1、吴水燕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和 2018 年 1 月 9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950,000 股和 390,000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和 2018 年 1 月 10 日刊登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山欧派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 和 2018-005)。

2、吴水燕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95,000 股和 45,000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对上述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3、吴水燕于 2018 年 9 月 6 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155,000 股和 65,000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对 2017 年 12 月 18 日办理的 950,000 股和 2018 年 1 月 9 日办理的 390,000 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刊登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4、吴水燕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 股和 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对 2017 年 12 月 18 日办理的 950,000 股和 2018 年 1 月 9 日办理的 390,000 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刊登在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5、吴水燕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 股和 1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对 2017 年 12 月 18 日办理的 950,000 股和 2018 年 1 月 9 日办理的 390,000 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质押期限为自 2018 年 10 月 17 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上述股份质押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水燕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9.90%,均为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质押后,吴水燕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3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8.75%,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

吴水燕本次股份质押为对2017 年 12 月 18 日和 2018 年 1 月 9 日两次股份质押的再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吴水燕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