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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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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12月14日以邮件等送出的方式发出,于2018年12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6名,通讯表决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延长有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限,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可以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6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8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日。

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预计情况,结合各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调整闲置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将于2018年12月19日期满,为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到期后继续延长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日为止。

本次有关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即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及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合作社、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之日有效。单个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审议批准。

7、公司及子公司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受托方均为正规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具体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总裁审核,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及董事长;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2)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披露短期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短期富余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继续进行适度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

上述短期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资金周转需要,同时也可在新业务拓展需要时灵活使用,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包括: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7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8%,在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开展产生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延长有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限,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可以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目前经济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预计情况,结合各项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调整闲置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