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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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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88)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021)33355392

传真:(021)63353736

联系人: 茅旦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 www.cmiwm.com

(8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 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90)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电话:(010)59013828

传真:(010)59013707

联系人:王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42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91)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 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92)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电话:(021)38789658

传真:(021)68880023

联系人: 王宫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617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周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朱宏宇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与消费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把握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深入研究消费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不同子行业和子行业景气度新变化下的个股投资机会,通过团队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个股,以谋求超额收益。

1、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动态调整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股票投资

(1)消费服务行业的范畴

消费服务行业指为社会大众提供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行业。考虑到消费服务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本基金对于消费服务行业范畴界定为大消费服务概念,在目前的社会和经济背景下,消费服务行业可以分类为传统的消费服务行业和新兴消费服务行业。

传统消费服务行业是指那些产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上存续时间比较长的,形成了一定的消费基础和消费习惯的行业,主要包括食品饮料、医药生物、纺织服装、商业零售、家电、轻工、餐饮旅游、农林牧渔、汽车、电子、传媒等行业。

随着人口结构、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在经济转型、技术创新、移动互联网兴起、消费人群结构变化的大环境下,不断涌现出新的消费产品或者服务模式,比如可穿戴设备、消费电子、电商、体育教育产业等,这些新兴消费领域未来仍然会不断涌现,与此相关的新兴消费行业也在本基金定义的消费服务行业范畴内。

未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整体经济、行业的发展变化,动态调整对于消费服务行业范畴的定义。

(2)行业配置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消费服务各子行业的基本面、国家政策、行业整合机会、行业市场表现、主题投资机会以及行业的估值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基于对各子行业的发展前景和整体投资机会的分析进行子行业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灵活调整。

(3)股票选择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研究团队自下而上的选股能力,基于对个股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和细致的实地调研,精选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

1)品质筛选

筛选出在公司治理、财务及管理品质上符合基本品质要求的公司,构建备选股票池。主要筛选指标包括:

● 盈利能力指标(如P/E、P/Cash Flow、P/FCF、P/S、P/EBIT等)

● 经营效率指标(如ROE、ROA、Return on operating assets等)

● 财务状况指标(如D/A、流动比率等)

2)价值评估

股票估值水平的高低将最终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高低。由于驱动公司价值创造的因素不同,本基金将借鉴市场通用估值理念,针对不同类型公司以及公司发展中所处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指标(如PE、PB、EV/EBITDA、DCF模型等)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筛选出估值具有吸引力的公司作为投资目标。

最后,本基金根据对个股价值的评估和市场机会的判断构建股票组合,其中投资于消费服务类行业的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3、债券投资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品种。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作出判断,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构造债券组合。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略和换券等多种策略,获取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收益。

4、权证投资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基金管理人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其中股票投资比较基准为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债券投资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本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消费服务行业股票。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从中证 800成份股中,选取可选消费、主要消费板块中市值最大的50 只消费类股票组成,主要覆盖食品饮料、交运设备、商业贸易、农林牧渔、纺织服装、医药生物等行业,反映沪深A 股市场中消费主题类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较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变更为“85%×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1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2.(1)图同。详情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关内容的公告》。

(2) 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7月1日起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表列示的是基金转型前的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2015年7月1日。本基金的投资转型期为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实施日(即2015年7月1日)起的6个月。截至投资转型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1月7日至2015年6月30日)

注: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转型实施日起,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人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交易享有如下费率优惠,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1)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定期定额投资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申购可以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场内申购目前只支持前端收费模式。

1)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申购费用)/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金额的有效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申购资金返还投资人。

例一: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如果其选择前端收费方式,申购费率为1.5%,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1.5%)=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40,000-591.13)/1.040=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外申购,申购份额为37,893.14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则申购份额为37,893份,其余0.14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2)后端收费模式: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如果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 40,000 / 1.040 = 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月”指的是30个自然日。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前端申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5% = 50.80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50.80 = 10,109.20元

即:投资人赎回通过前端申购持有的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0元。

2)如果投资人在认(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通过后端申购持有的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日,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申购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1.8%=181.80元

赎回费用=10,160×0.5%=50.80元

赎回金额=10,160-181.80-50.80=9,927.4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是1.8%,申购时的基金净值为1.01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9,927.40元。

(5)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5)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基金网上直销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业务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可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的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实施日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按照《交银施罗德沪深300行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七)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的相关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