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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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限售股发行对象
延长其股份限售期承诺的公告

2018-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2018-074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限售股发行对象

延长其股份限售期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天创时尚”)于2018 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股东李怀状先生、刘晶女士、林丽仙女士、樟树市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出具的《关于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上述各位股东于2017年度通过上市公司向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以非公开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限售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现自愿将可于2018年12月26日解禁上市流通之第一期限售股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2月26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方

李怀状先生、刘晶女士、林丽仙女士、樟树市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承诺内容及安排

1. 李怀状先生通过天创时尚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计19,162,830股(限售股)。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第一期限售股3,832,566股可于2018年12月26日解禁上市流通。现自愿将通过前述事项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第一期限售股3,832,566股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2月26日。限售期限内,本人所持有的3,832,566股不得出售或转让。

2. 刘晶女士通过天创时尚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计8,099,726股(限售股)。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第一期限售股1,619,945股可于2018年12月26日解禁上市流通。现自愿将通过前述事项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第一期限售股1,619,945股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2月26日。限售期限内,本人所持有的1,619,945股不得出售或转让。

3. 林丽仙女士通过天创时尚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计6,321,740股(限售股)。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第一期限售股1,264,348股可于2018年12月26日解禁上市流通。现自愿将通过前述事项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第一期限售股1,264,348股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2月26日。限售期限内,本人所持有的1,264,348股不得出售或转让。

4. 樟树市云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天创时尚2017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计2,149,871股(限售股)。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其中第一期限售股296,521股可于2018年12月26日解禁上市流通。现自愿将通过前述事项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第一期限售股296,521股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至2019年12月26日。限售期限内,本企业所持有的296,521股不得出售或转让。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延长限售期后可上市交易日期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