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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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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2018-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8-060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悦达集团和悦达融资租赁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5亿元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期限35个月。详见2018年12月18日《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56号)。日前,就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和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南方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一、悦达南方公司基本情况

悦达南方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南京市大桥南路7-9号,法定代表人:唐如军,注册资本10亿元,成立日期:2000年2月15日。悦达南方公司为悦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商业连锁投资和能源产业投资。

悦达南方公司2017年末总资产101.69亿元,所有者权益39.12亿元,负债总额62.57亿元,2017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4.93亿元,净利润7,431万元(经盐城安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悦达南方公司2018年9月末总资产128.83亿元,所有者权益41.79亿元,负债总额87.04亿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1.73亿元,净利润1.63亿元。

二、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悦达集团和悦达融资租赁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4、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