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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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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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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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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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济安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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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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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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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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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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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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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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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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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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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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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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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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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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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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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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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周文
联系人: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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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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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钱燕飞
联系人: 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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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5-6699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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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10-58573571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董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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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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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社会及国家发展出现的具有重大变化且符合产业自身发展新趋势以及国家“十二五”战略规划中的新兴产业和行业方向,精选质地优秀、发展趋势良好,且具备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及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同业存单、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未来若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沪港通”)正式启动(包括“沪港通”未来任何替代或修正机制的启动)且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通过港股通的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可参与港股通股票范围内的香港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投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趋势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一方面根据宏观经济数据,积极主动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另一方面,秉承优选“新趋势”核心理念,“自下而上”精选优质成长上市公司股票,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视角,综合考量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前景、国内股票市场的估值、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期限结构、CPI 与PPI 变动趋势、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分析研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与组合构建,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实际投资过程,坚持从“新趋势”方向上优选个股的核心理念。
(1)新趋势的涵义和范畴
本基金所定义的趋势,是指事物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能够持续不断强化自身发展方向的一种变化。趋势从大到小包括了国家和社会发展趋势,产业和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趋势等。
例如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趋势,90后、00后逐渐成为社会的消费主流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国企改革、并购重组战略转型、服务业大发展、淘汰产能落后制造业、传统能源安全等是国家发展的趋势;移动互联网、O2O、节能环保、新材料、信息安全等是产业和行业发展的趋势等。
“新”和“优选”都是对于趋势的限定,新,表示本基金更加关注新出现的趋势;优选,表示了一个自下而上的思路去精挑细选股票,更好的体现本基金参与趋势发展,实现投资回报的目的。
因此本基金关注的“新趋势”主要包括社会及国家发展出现的具有重大变化且符合产业自身发展的新方向以及国家“十二五”战略规划中的新兴产业和行业方向等。
社会及国家发展出现重大变化且符合产业自身发展的新方向,包括以人的生产、人的自身发展和需求为目标的经济增长方向,各行各业正在加速与互联网融合的新方向等。这些新方向更多体现出主题投资特征,包括教育产业、互联网金融、生物技术、医疗服务、文化传媒、商业服务、餐饮旅游等。
国家“十二五”战略规划中的新兴产业和行业方向,是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行业为基础,具体包含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空间技术、海洋技术、环境技术、管理技术、国防军工、信息安全等代表新时代特征的高科技产业。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特定的社会需求以及当时的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新趋势所代表的产业方向会发生变化,本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构成进行动态调整。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优选新趋势中的各子行业,以分享其成长收益。
本基金在行业选择上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择优而选。行业研究员通过分析行业特征,定期提出行业投资评级和配置建议,并综合分析内、外部研究资源,对新趋势中基本面因素已出现积极变化、景气程度增加,但股票市场反应滞后的行业进行重点配置。同时,本基金将根据行业的基本面变化以及股票市场行业指数表现,实施积极的行业轮换,不断寻找新的行业投资机会,实现“资本增值”目标。
(3)股票精选策略
本基金主要在新趋势方向上的产业和行业中优选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长远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公司。通过对公司定性的因素与定量的因素的综合考察来优选投资标的,通过对安全边际与绝对收益的重视及其收益实现方式的积累来实现有限风险下的较高收益。
公司选择首先要考察其治理结构、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等定性的因素。其次要考察过去与未来的成长性,成长性与估值的偏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等因素。通过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结合来综合判定公司的选择更为优质的成长股。
通过治理结构的考察,本基金选择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管理团队。通过商业模式的考察,本基金选择有制度生命力与制度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核心竞争力的考察,本基金选择有能力获得更高、更长久、更稳定的收益的企业。
定量的指标要考察过去,更要考察未来。要考察简单的成长性,也要结合成长性与估值的平衡。要考虑成长的速度,也要考察成长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
3、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普通债券投资过程中,期限配置对于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起主导作用。本基金普通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为:
以基本面分析为基础,实现对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的积极配置,构建优化的资产组合。
上述投资策略实施的总体思路是:
1)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等基本面分析,从整体上把握今后一段时间内债券市场的变化趋势;
2)利用收益率曲线的情景分析,测算不同期限债券在不同情景下的回报;
3)根据债券的风险收益情况,构建本基金的普通债券投资组合。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转换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为:选取债/股性适中和基本面良好的可转换债券,同时通过对发行人转股意愿的分析,把握获利机会。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1)债/股性分析
可转换债券投资宜侧重平衡性配置,兼顾债/股性。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普通债券和股票等,可转换债券作为一个独特的资产类属,应兼顾债/股性,而并不是简单的普通债券或股票的替代品,平衡型的可转换债券品种是攻防兼备的投资选择。
2)基本面分析
未来几年可转换债券投资的个券选择比行业选择更重要。在把握行业周期性特征的同时,为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选择具有明显行业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更为重要,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和发掘这些企业中股价估值合理的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的同时,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此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金资产组合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稳定收益。
5、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高收益债品种之一,其特点是信用风险高、收益率高、债券流动性较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仍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小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有评级机构评级;与高信用风险相对应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较高的票面利率和到期收益率;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我国目前市场规模较小,市场参与者较少,单只债券的规模也较小,且有持有人数上限限制,因此债券的流动性较差,随着我国信用债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模将会急剧的扩大,流动性也将得到改善,但从长期来看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仍将低于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品种,这是其品种本身固有的风险点之一。
本基金在对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发展动态紧密跟踪基础之上,依据独立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评估体系,配备专业的研究力量,并执行相应的内控制度,更加审慎地分析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组合的管理上,将使用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严格限制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持有比例的上限,采用更分散化的投资组合,更短的组合到期期限来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6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沪深300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2、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的财务所载财务数据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82,258,405.64元,份额净值为2.363元,累计份额净值为2.363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8年9月30日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的同时,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此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金资产组合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稳定收益。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一心堂于2018年3月30日收到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87号,要求公司针对媒体报道的有关医保卡刷生活用品事项自查原因,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公司已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2日,2018年5月24日,2018年8月16日公告披露相关的处罚结果和后期的整改进程。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2018年9月30日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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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78号)及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2015年5月14日发布的《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暨转型后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自2015年5月14日起《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其投资目标、理念、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更名为“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后的《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5月14日生效。
②根据《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新趋势方向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债券、权证、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一100%,其中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一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七、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