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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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9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至2018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7,992,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3,298,220股的64.93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7,991,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3,298,220股的64.937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3,298,220股的0.0004%。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157,992,02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25,238,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157,992,02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25,238,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赞成157,992,02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25,238,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8年12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9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了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增资并控股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关于向福建港丰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现已办理完成增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1579269307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杜厝村2025号

5、法定代表人:李军印

6、注册资本:人民币408,163,265.31元

7、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1日

8、营业期限:2011年07月21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销售: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石化码头及仓储项目的建设;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代理(不含危险化学品);商业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金融咨询及其它需经前置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