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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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9年1月9日。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笔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关联方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IT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担任了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审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较好的完成审计工作。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并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服务费用由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董事会授权,在有关授权权限内进行审批。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无异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联方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控集团”)拟为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银团贷款7.1亿元提供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10年,利率上浮不低于4%。

回避表决事宜: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关联方成都金控集团拟为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公司的银团贷款7.1亿元提供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期限10年,利率上浮不低于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成都金控集团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50亿元,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法定代表人方兆。股东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30亿元)、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等。根据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成都金控集团总资产413.28亿元,总负债255.29亿元,资产负债率61.77%。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29亿元,净利润8.83亿元。

成都金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6.5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8.0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有关规定,成都金控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成都金控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公司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给予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成都金控集团提供保证担保。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由关联方成都金控集团提供担保的7.1亿元业务未纳入本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但不足5%,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该笔关联交易基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关联方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在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苗伟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9-00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起设立成都银行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银理财”,最终以监管机构认可及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投资概述

2019年1月9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起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银理财。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14票,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投资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取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成银理财注册资本拟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拟为四川省成都市,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成银理财经营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事项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复及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成银理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并根据监管要求及业务特点,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机制、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等。

三、本次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本次投资是本公司为满足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本公司理财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隔离,更好地实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服务宗旨。设立理财子公司符合国内外资产管理业发展趋势,也符合本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对本公司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增强本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理财业务的能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