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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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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有效期的议案》。

自2018年11月23日试行《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以来,公司规范了印章使用和资金收支的管理,有效防范了违规使用印章和支付资金等行为。鉴于试行期期满,且公司仍处于整改期,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延长《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待有效期期满后,董事会将视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另行讨论。

监章人荣刚先生已辞职,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总经理魏江先生提议,由内审经理方明女士接替荣刚先生的监章工作。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9- 03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32号)。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及其控制的实体计划自2017年4月2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不低于1,0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96%;且不高于5,0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78%。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1号),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延长六个月(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相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增持期间相应顺延),并增加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增持主体。

2019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了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但因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剧烈,资本市场变化较大,融资困难加剧,导致其增持计划未能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2、增持目的:基于对互联网云基础服务行业的广阔增长空间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计划通过自有账户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适时增持公司股份,若触发要约收购,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程序。

4、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0万股,不高于10,000万股,增持金额不超过10亿元。(因公司于2018年3月实施高比例送转方案,计划增持股份数量有所调整)

5、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增持计划调整后,在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基础上延长六个月(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相关规定不能增持的期间,增持期间相应顺延)。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4,488,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97%。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韦振宇先生未增持公司股份。

三、未能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公司自披露上述增持事项后,实际控制人韦振宇先生积极筹措增持资金,由于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剧烈,资本市场变化较大,融资困难加剧,导致其增持计划未能实施。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