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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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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一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陈士斌、邵静、仇冰、陈培荣、刘明伟、钱卫刚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洪磊、汪旭东、方先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陈东、陈丹丹、王鑫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拟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1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闵鹏,张晶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最低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0元/股(含14.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01月14日-2019年02月27日(工作日的 8:30-17: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

3、联系人:李兴娣

4、邮政编码:222342

5、联系电话:0518-87018519

6、传真号码:0518-87018922

7、电子邮箱:dsh@ quartzpacific.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