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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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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9-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9-002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于2019年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直属机关工委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撤销直属机关工委,将其职能分别划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培训工作部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培训工作部,与党校合署办公,履行公司培训管理职能,撤销培训中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China Gezhouba Group (Australia) Company Limited”(以当地注册机构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地址在澳大利亚悉尼。注册资本金为1万澳币,折合人民币约4.8万元,由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电力、港口、公路、桥梁、机场、铁路、城市轨道、房屋建筑、河道疏浚、基础工程处理、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咨询、项目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进出口业务等。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新西兰有限公司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中国葛洲坝集团新西兰有限公司”,外文名称为“China Gezhouba Group (New Zealand) Company Limited”(以当地注册机构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地址在新西兰惠灵顿。注册资本金为新西兰币0.22万元,折合人民币约1万元,由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电力、港口、公路、桥梁、机场、铁路、城市轨道、房屋建筑、河道疏浚、基础工程处理、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及工程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咨询、项目管理,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进出口业务等。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2019-003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

●债券付息日:2019年1月21日(因遇2019年1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由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年1月18日发行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月21日开始支付2018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证监许可[2015]2938号。

(四)债券简称及代码:16葛洲01(代码:136130)。

(五)发行总额:本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为3.14%。

(八)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九)起息日:2016年1月19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至2021年每年的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4%。每手“16葛洲01”(面值1000元)派息31.4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年1月18日。

2、债券付息日:2019年1月21日。(因遇2019年1月19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葛洲01”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机构。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葛洲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在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债券税后利息,将税款返还债券发行人,然后由债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

请本期债券的QFII等非居民企业投资者在本期债券付息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向发行人提交《“16葛洲01”债券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况表》(见附件,请填写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需加盖公章)、QFII/R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奕凡

咨询电话:027-59270353

传真:027-59270357

邮寄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厦

邮编:430033

如上述QFII等非居民企业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义务导致本公司无法完成代缴,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如有)由上述QFII等非居民企业自行承担。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陈晓华

联系人:黄奕凡

电话:027-59270353

邮编:430033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郑欣、衣禹丞

电话:010-65608270

邮编:100013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

附件:

“16葛洲01”债券付息事宜之QFII/RQFII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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