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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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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网址:挖财宝APP

3、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二) 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 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都晓燕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都晓燕

第四节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节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第六节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在严格控制下跌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把握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战胜绝对收益基准的目标,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的养老理财工具。

第七节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其它资产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10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第八节 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以基金的投资目标为中心,在实现既定的投资目标同时将可能的损失最小化。首先按照投资时钟理论,根据宏观预期环境判断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作出权益类资产的初步配置,并根据投资时钟判断大致的行业配置;其次结合证券市场趋势指标,判断证券市场指数的大致风险收益比,从而做出权益类资产的具体仓位选择。

(1)经济周期分析

在具体分析经济所处的周期时,本基金主要观察不同指标判断经济所处的状态,在此基础之上,结合当前的政策因素,包括最近半年至一年的央行货币政策、半年至一年的政府财政政策,以及经济学家及策略分析师的一致预期数,综合以上各个方面分析,可以判断目前经济所处的阶段,从而得到权益类、债券类以及行业的初步配置。

(2)权益类资产仓位确定

绝对收益产品的仓位控制和传统相对收益产品有很大的不同。本基金将通过判断股票市场上涨的概率,寻找高胜率的机会,增加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本基金的权益类仓位控制主要取决于三个指标:预期上涨的幅度、预期下跌的幅度、上涨的概率。上涨概率的准确判断对最终仓位的控制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此,本基金将对于未来上涨概率的判断将主要考虑证券市场的资金面情况,并结合证券市场趋势分析,估值指标,政策方向,市场情绪,从而做出权益类资产的仓位选择。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从投资目标出发,运用海富通个股精选策略,选择稳定收益的高安全边际型股票,作为核心股票。同时,利用均值反转策略主动管理事件驱动型股票,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追求收益的最大化。

(1)高安全边际型股票主要是指股票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差异高过某一安全边际的股票或者持有可获得稳定回报的公司。主要包括三类:具有核心优势公司、垄断型公司以及稳收益型公司。

(2)事件驱动型公司的选择将主要利用股票均值反转策略,投资具有价值回归潜能的股票。均值反转策略注重运用股价的均值反转规律,强调“先行价值发现、提前控制风险”,即在市场取得一致认识之前,超前发现和介入价值被低估的行业和个股,并在市场存在下跌风险时,通过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提前控制下跌风险。运用均值反转策略精选事件驱动型股票包括:非理性大幅下、复苏型公司、资产重组、股东增持、定向增发的股票等。

3、债券投资组合策略

在债券组合的具体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属配置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另外,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适当运用杠杆策略,通过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然后买入收益率更高的债券以获得收益。

(1)久期管理策略是根据对宏观经济环境、利率水平预期等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基金资产风险。

(2)收益率曲线策略是指在确定组合久期以后,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形态特征进行利率期限结构管理,确定组合期限结构的分布方式,合理配置不同期限品种的配置比例。

(3)类属配置包括现金、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分布的基础上,根据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等确定各子类资产的配置权重,即确定债券、存款、回购以及现金等资产的比例。

(4)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与传统的信用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普遍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的显著特点。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定投资策略。在流动性风险控制,本基金会将重点放在一级市场,并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严格防范流动性风险。

5、收益管理及止损策略

根据投资目标,本基金强调收益管理策略,及时锁定已实现的收益和控制下跌风险,将相对收益转化为实现收益。

本基金运用期间收益率和滚动收益率等严格纪律的收益管理方法,实现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的目标。对于资产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据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场趋势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提高或降低风险类资产比重;对于股票投资,收益管理主要强调策略性地持有股票,而不片面强调中长线静态持有。本基金将根据对股票收益率动态变化的分析预测,兼顾当时的市场趋势和个股的市场表现,通过对股票价格与价值相对波动和偏离程度的分析来掌握买卖时机,在股价的波动中适时实现收益或控制损失。

同时,本基金将设定止损策略,严格控制下跌风险。止损策略分为两类,一类是产品净值从高位回撤时的止损,另一类为收益率落后大盘,市场调整时的止损。对于第一类止损设置两个级别警戒线,并进行实时系统监控。当基金资产净值回撤超过一级警戒线时,基金管理人逐步减仓;当基金资产净值回撤超过二级警戒线时,基金管理人强行平仓。对于第二类止损策略,大盘上涨后,如果基金收益率落后大盘超过警戒水平,一旦市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进行止损保护,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或确保已实现的收益。

6、股指期货策略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将主要用于套期保值。在预期市场上涨时,可以通过买入股指期货作为股票替代,增加股票仓位,同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在预期市场下跌时,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对冲股市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对投资组合的价值进行保护。

7、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征决定不同风险资产的配比;

(3)投资部策略分析师、股票分析师、固定收益分析师、定量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8、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师、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决策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国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法律和行业管理法规,决定公司针对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所采取的对策;决定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系统及做出必要的调整;对旗下基金重大投资的批准与授权等。

(2)投资部门负责人在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授权范围内,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查批准;并且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组合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上,制定各组合资产和行业配置的偏差度指标。

(3)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行业发展动向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进行分析,提出宏观策略意见、债券配置策略及行业配置意见。

(4)定期不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基金经理们在充分听取各分析师意见的基础上,确立公司对市场、资产和行业的投资观点,该投资观点是指导各基金进行资产和行业配置的依据。

(5)基金经理在投资部门负责人授权下,根据部门例会所确定的资产/行业配置策略以及偏差度指标,在充分听取策略分析师宏观配置意见、股票分析师行业配置意见及固定收益分析师的债券配置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的资产及行业配置;之后,在股票分析师设定的股票池内,根据所管理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特征,构建基金组合。

(6)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7)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8)风险管理部负责完成内部基金业绩评估,并完成有关评价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上述投资管理程序做出调整。

第九节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上述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坚持灵活的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下跌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把握股票市场的投资机会,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战胜绝对收益基准的目标。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符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易于广泛地被投资人理解,因而较为适当。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节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节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2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报告期末”)。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中已扣除本期股指期货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并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者空头套期保值,符合既定投资政策及投资目标。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期末前十名股票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A(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C(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C):

(二) 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A(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A)

(2013年5月29日至2018年9月30日)

2.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C(原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C)

(2016年1月8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第十三节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1%,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代收后按照相关协议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安颐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基金管理人概况的相关信息。

2.更新了任志强先生、奚万荣先生、陶网雄先生、杜晓海先生、谈云飞女士的简历。

3.增加了胡正万先生的简历。

4.删除了章明女士、朱斌全先生的简历。

二、“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和“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8年9月30日。

五、“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