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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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0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9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君正集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君正长河华府1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玉婷、张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0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3月2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18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9日起复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重组预案后,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现将公司披露预案以来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各方正在积极解决标的资产金融机构债务重组事宜。根据前次交易中《产权交易合同》和《贷款及融资租赁明细》等挂牌文件,标的资产截至2017年6月的金融机构债务总金额为人民币930,741.00万元,债务大多为美元贷款,债务类型包括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租赁,截至目前,上述金融机构债务中已经得到解决的金额为318,903.62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其中: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物流”)利用自有资金偿还130,565.40万元;公司通过向中化物流提供借款偿还64,000.00万元;中化物流筹集资金偿还124,338.22万元。尚待进一步协商解决的金融机构债务金额为611,837.38万元,未解决的金融机构债务占截至2017年6月金融机构债务总金额的比例为65.7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交易标的的股权尚未完成过户,公司已积极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进场开展尽调工作。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报告书等文件。

二、风险提示

2018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及《君正集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18-043号)对相关风险进行了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交易标的有关风险、对外担保和财务资助的风险及财务风险等。截至目前,上述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除上述提示风险外,受到货币政策趋紧、金融监管趋严等外部制约因素的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金融机构债务重组工作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