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0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人数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决定提名张志宏先生、汪勤先生、陈志先生、凌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丁小银先生、姜明先生、孙军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选举张志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汪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陈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凌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丁小银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选举姜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选举孙军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志宏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1年12月生。曾任万国测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参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汪勤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1年11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科技干部科副科长、科长,综合计划处科长、副处长、处长,资产负债管理处处长兼浙江省分行票据贴现中心总经理。200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09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直属分局筹备组组长、局长,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起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审计局负责人、局长。现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陈志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10月生,2003年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南澳大学MBA,历任四川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中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香港亚洲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凌锋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9年11月生,200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硕士,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丁小银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58年5月生,大学专科,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汽车交易市场财务经理、总裁助理,上海富兰德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副所长;现任上海四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
姜明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66年8月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在读博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创业项目领袖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河南大学兼职教授,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十二届、十一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创客领袖大会主席、双12中国创客日发起人,天明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十届民建中央委员、十届民建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九届十届民建中央财金委副主任、民建河南省委副主委。九届十届全国青联常委、中央直属机关青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青联常委、北京市青联常委、八届九届十届河南省青联副主席。
孙军军先生: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6月出生,1988年进入兰州大学从事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9年进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职MBA学习,2008年进入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学习。1992年进入山西证券有限公司,1993年派驻上海证券部门工作,是中国第一代证券交易员,1997年27岁时担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担任山西证券第一任研究所总经理;2001年开始加入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公司从事股权投资并担任总经理职务;2011年创办上海界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上海界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0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人数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决定提名章新甫先生、吉地日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选举章新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吉地日哈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监事裴晶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新甫先生:中国国籍,汉族,出生于1967年10月,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2年任上海易富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1995年至1999年任农襄上证主要软件总设计师、上海金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为国内的各类投资者提供证券市场基本面数据库及技术分析工具,其开发的财经数据库系统成为中国证券界最早的财经数据库之一。现任上海慧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吉地日哈先生:中国国籍,彝族,出生于1978年7月,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大智慧公司,曾负责大智慧经典版和新一代服务端总开发工程师、动态行情数据部总监;现任大智慧PC版开发部总监。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0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选举出裴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连选连任),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裴晶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裴晶女士:中国国籍,汉族,出生于1972年1月,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万国股市测评咨询有限公司行政部专员、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现任上海慧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经理。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9-00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19-00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华夏东路811号上海南青华美达酒店海景海怡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8日
至2019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拥有多个股东账户的本公司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4)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3384892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6、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 电话:021-20219261
传真:021-33848922
联系人:王旭玲、孙雨洁
7、登记时间:
2019年1月23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表示。如果委托人对该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该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决权 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 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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