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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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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9-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9-002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9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设立“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产品名称、销售机构和管理人等交易主体,以发行时最终确定的主体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若分期发行则统称为“本次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募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天风证券“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719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交所对“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天风-南国置业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本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天风证券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并将风险揭示书交投资者签字确认。

三、天风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本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专项计划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天风证券应当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五、天风证券应当在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