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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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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9-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以下简称“4家销售机构”)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9年1月14日起,通过4家销售机构办理华夏短债债券A(004672)、华夏短债债券C(004673)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自2019年1月15日起,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华夏短债债券A(004672)、华夏短债债券C(004673)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销售机构信息如下: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华夏短债债券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华夏短债债券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