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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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9-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3】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表决结果已单独列式。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公告方式发出。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兴明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3,203,70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39.8564%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3,098,80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839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6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2,868,0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515%。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有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环保”)51%的股权,金河环保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金河环保公司10%的股权;呼和浩特市禹水宏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金河环保公司19%的股权,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964,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74%;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095%;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关于修订〈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03,2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03,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审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3,203,70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868,07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议案审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19-00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的通知,获悉金河建安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河建安持有公司股份241,758,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7,4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6.87%,占公司总股本21.64%。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