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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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19-001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以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于2019年1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截至 2019年1月14日,董事会收到董事李晓文先生、李晓东先生、易海先生、许斌彪先生、黄瑞宁先生、杨伟洁女士及独立董事李仲飞先生、罗党论先生、王露女士的表决票及通知回执。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19-002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于2019年1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现场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泉先生主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委托理财将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19-003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不涉及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的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理财手段。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五)投资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事项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虽然委托理财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

委托理财事项具体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3、法律风险

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中,可能会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公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理财合同的审核,对投资理财产品发售机构的背景进行调查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将依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首先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并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重点考虑现金流情况,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委托理财将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19年度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