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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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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21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1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0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或基金成立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严格贯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的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公司不断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确保做好对公平交易各环节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宏观经济下行趋势未变且呈现扩大走势,2018年12月CPI同比增速下降至1.9%,低于市场预期的2.1%,PPI同比增速为0.9%,远低于市场预期的1.6%,未来经济存在一定通缩风险。2018年12月制造业PMI为49.4%,跌至荣枯线以下并创2016年3月以来新低,2018年1-11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速继续下滑至11.8%,其中11月利润增速由正转负至-1.8%,创下2016年以来新低,制造业景气度低迷,企业盈利下行。2018年11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5.4%,创下2016年3月以来的新低,出口增速降至5.4%,同时消费增速降至8.1%,创年内低点,投资累计增速为5.9%,仍处于低位,显示经济供需两弱。

在经济下行趋势未变,通胀可控,供需两弱的情况下,预计货币环境依然将维持宽松,外围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速走弱及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变化,减轻了国内货币政策的外部压力,未来央行在货币政策方面或有进一步放松空间,利好债券市场表现。减税降费政策和宽信用政策的进一步发力,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融资环境,有助于市场信用风险偏好提升,利好信用债。因此综合来看,以10年国开债为代表的长端利率债收益率2018年全年下行幅度较大 ,目前处于近年来低位,但上行风险有限,中短端则可重点关注基本面改善的信用债。

报告期内,本基金重点配置中高评级信用债,维持稳定的杠杆率及相对较短的久期水平,未来本基金将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注重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和收益性,灵活调整投资组合的杠杆率水平,并择机增加中长久期利率 债配置。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江信洪福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2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4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正常,无需预警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持有的国君G1(代码:136367)的发行主体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做市业务部(场外市场部下设的二级部门)负责人王仕宏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王仕宏于2018年7月4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处罚,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上述情形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本基金的上述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制度要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于超过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投资托管行股票、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的情形。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jxfund.cn。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21日

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