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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财产被查封的公告

2019-0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1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财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近期受到公司债务违约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财产被有权机构就地查封,但未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部分财产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截止公告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被查封的财产涉及公司的部分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土地面积合计706,860.1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181,817.60平方米,机器设备合计1,314台/套,资产原值合计189,388.31万元。

1、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收到23份民事裁定书,公司及子公司名下部分财产被有权机构查封,具体如下:

注: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光电);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康得菲尔);江苏康得新智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智能);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康得集团)。

2、被查封的原因

因借款合同纠纷,部分债权方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账户存款或查封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财产就地查封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查封期间交由上述公司保管使用,不得转移、损坏,不得设置新的抵押权。

2、本次被查封的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影响,亦不影响目前生产订单的正常执行。

3、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等加强沟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减轻因借款合同纠纷对公司、债权人和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1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自查,发现部分募集资金存在被监管银行转出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的异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监管银行划转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南洋商业银行苏州分行、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浦发银行张家港支行、农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等6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在未通知公司的前提下,从公司开设于该行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累计划转了60,626.93万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南洋商业银行苏州分行、交行张家港分行、厦门国际银行中关村支行、中行张家港分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等5家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的6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三、异动的影响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冻结和划转未对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有关银行进行交涉,告知其上述行为已构成违反相关协议及规定,要求其归还强行划转的募集资金,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并保留继续追究有关银行法律责任的权利。

2、公司就上述银行的违约情况已向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告。

3、公司将协同保荐机构研究募集资金安全管理的进一步措施。

4、公司在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争取尽快解决当前债务问题,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5、公司将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9-01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得新,证券代码:002450)于2019年1月23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及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止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止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出现超短期融资券的未能如期兑付的情况,为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正在加速回款进行资金安排,计划近期予以兑付。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作出了预计。截止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