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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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书面通知于2019年1月2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27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李玉中先生提出辞职,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需要补选独立董事。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占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次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陈占光先生如获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将委任陈占光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审计中心负责人李远荣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童以松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7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陈占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 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定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皮革协会副主任、主任、副秘书长,现任中国皮革协会秘书长。曾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和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曾主持和参与制革行业多项规范标准的制定。陈占光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童以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湖南大学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曾经任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福建华杰光电有限公司经理,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副处长。2017年8月起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童以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占光先生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中心负责人李远荣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远荣先生在担任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他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童以松先生为公司审计中心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27日

附件

个人简历

童以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湖南大学会计专业,中级会计师。曾经任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福建华杰光电有限公司经理,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副处长。2017年8月起任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童以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19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2月13日-2019年2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15:00至2019年2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于2019年1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月29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2月12日(9:00一12:0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七、其他事项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一11:30 和 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2月13日15:00 至2月1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_ 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