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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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t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9504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次一工作日(包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时长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