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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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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2019-01-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6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现就《监管函》回复公告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2019年1月23日,你公司在本所互动易回复投资者问题时称,公司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有上市意愿。此前你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在本所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过公开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和第2.8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9年2月1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整改措施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责任部门进行传达,并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问题进行谈论和分析,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公司将采取现场或者文件学习的方式,持续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部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则进行加强学习,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各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增强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审批程序,完善自查自纠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职能。

3、公司将按照监管函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平、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投资者带来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