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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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追加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完成的自愿性公告

2019-0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追加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完成的自愿性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为自愿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收到董事长李东生先生的通知:李东生先生已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1,093.48万股,共计3,007.50万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26,708,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李东生先生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定期限内李东生先生也将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

(二)增持计划信息披露概况:

2019年1月23日,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计划增持股份的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李东生先生拟自1月23日起十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目标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三)增持具体情况:

(四)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1,526,708,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对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其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股东关于分红安排提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远战略规划,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 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票2,687.48万股,共计7,123.86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26,708,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除李东生先生,其他相关股东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相关股东未来减持计划:

李东生先生和惠州投控在《关于收到股东关于分红安排提议函的提示性公告》发布日之后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计划。若相关股东后续存在任何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述股东提议涉及的公司分红安排的具体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鉴于上述分红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收到股东提议后,经公司董事李东生先生、刘斌先生、杜娟女士、黄伟先生、廖骞先生、刘薰词先生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股东提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上述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上述董事均承诺在2018年年度董事会上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投赞成票 。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1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