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2019-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0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高技[2018]1359号)和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连发改高技发[2019]12号),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6,000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已收到补助资金1,400万元整,根据《江苏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2]172号)文件的规定,剩余补助资金600万元将根据项目验收意见及资金审计报告再行拨付。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取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年产6,000吨电子级石英产品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应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应计入递延收益,将自项目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公司将按上述项目对应资产的使用年限在项目建设完毕后进行摊销,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无重大影响。

4、风险提示与其他说明

因该项目执行周期较长,项目在推进实施、验收等过程中不排除存在尚未预见的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具体的会计处理将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该部分政府补助资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