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2019-0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万家社会责任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业务,基金场内简称“社会责任”,基金代码“161912”,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15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8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万家鑫稳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联系人:路晓静

联系电话:021-38909632

邮政编码:2001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1)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4)。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2月19日,即2019年2月1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50%以上(含50%)同意,则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需要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本次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联系人:林奇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修订基金合同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基金合同将按照决议内容进行修订。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2:《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关于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投资策略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基金名称变更为“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和现行业务操作实践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参见附件4《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等。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2: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9年3月22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有效。

2、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附件4: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1月25日成立并正式运作,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关于修改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50%以上(含50%)同意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基金修改要点

1、变更基金名称,由“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为“万家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变为“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收益率”;

3、变更投资范围,增加“政策性金融债”;减少“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

4、变更投资组合限制,增加“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剩余期限为1-3年的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减少“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本基金持有单只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变更投资策略,原投资策略整体变为: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充分研究宏观市场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采取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利率变化趋势、债券收益率曲线移动方向等影响债券价格的因素进行评估,对不同投资品种运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并充分利用市场的非有效性,把握各类套利的机会。寻求组合流动性与收益的最佳配比,力求持续取得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2、利率预期策略

利率变化是影响债券价格的最重要的因素,利率预期策略是本基金的基本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市场供需、市场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分析,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形成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对债券组合的久期结构进行有效配置,以达到降低组合利率风险,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利率期限结构表明了债券的到期收益率与到期期限之间的关系。本基金通过数量化方法对利率进行建模,在各种情形、各种假设下对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动进行模拟分析,并在运作中根据期限结构不同变动情形在子弹式组合、梯式组合和杠铃式组合当中进行选择适当的配置策略。

4、属类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5、债券品种选择策略

在上述债券投资策略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个券进行定价,充分评估其到期收益率、流动性溢价、税收等因素,选择那些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债券投资重点关注的对象:

(1)符合前述投资策略;

(2)短期内价值被低估的品种;

(3)具有套利空间的品种;

(4)符合风险管理指标;

(5)双边报价债券品种;

(6)市场流动性高的债券品种。

6、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7、变更赎回费率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由“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根据持有时间不同,按下表方式分档计提,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变为“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除了修改以上主要部分之外,另外还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与现行业务操作实践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详细修改情况见《〈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下转4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