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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2019-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技术改造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含合伙企业)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等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含国债回购等)以及有充分抵押品或担保的委托贷款等投资品种。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签订了《云南信托·普惠368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该信托理财产品,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用于向符合要求的借款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并经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核保审核通过后由投保人对每笔贷款向保险人进行投保,保险人对借款人借款的应还本息提供保险保障。

一、信托产品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信托产品起息日为2019年2月15日,在循环期内按月分配收益,摊还期内按月分配收益及摊还本金(循环期指信托成立之日起10个月内的期间,循环期结束后即进入摊还期)。该信托产品第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为2019年3月25日,最后一个信托利益核算日为信托终止日,其余信托利益核算日为第一个信托核算日次月起每月度25日(若该日未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受托方情况介绍

受托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711504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南屏街(云南国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元整

营业期限:1997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云南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技术改造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上述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投资风险提示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信托产品可能涉及以下风险:

法律与政策风险、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及保证人未按约定履行保证义务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风险、信托财产管理风险、到期兑付的流动性风险、资产服务顾问发生丧失清偿能力事件使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风险、信托资金可能因资产服务顾问后续缺乏符合合格标准的借款人推荐而不能充分用于放款而降低信托财产收益的风险、保险人风险(保险人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其职责,可能导致信托本金和收益不能得到足额偿付;若在保险人提供信用保险之前向借款人发放消费贷款,可能发生漏保情形;因保费由第三方缴纳,可能导致第三方缴纳不及时不全面产生漏保的情形)、其他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签署有关合同文件,由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投资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考核部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所投产品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所投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实际投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云南信托签订的《云南信托·普惠368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2、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