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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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框架协议终止的公告

2019-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0股票简称:黑牡丹公告编号:2019-00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框架协议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1日,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生”或“交易对方”)、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路桥”或“标的公司”)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公司或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受让上海大生所持南通路桥控股权,具体受让比例以最终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最终交易价格需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已于2018年5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20)。

2018年7月4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12月12日和2019年1月14日,公司分别与上海大生和南通路桥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同意将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排他期限和有效期分别延长60日、60日、30日、30日和30日,并分别发布了《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8-025、2018-038、2018-061、2018-069、2019-003)。

二、协议终止的原因

自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以来,包括公司在内的交易各方积极推进国内和香港法律法规框架体系下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交易协议的主要商业条款达成初步意向。自交易对方将本次交易相关公告提交香港联交所事前审核以来,至今尚未获得审核通过。经交易各方审慎考虑,决定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长,即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同时,未来交易各方不排除寻求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进行合作,但目前具体的时间和计划安排尚未确定,仍存在不确定性。届时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协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框架协议》签署至今,交易各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也未进行实际投资。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后,交易各方均不会因协议终止而承担违约责任。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