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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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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19-007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新乳业;证券代码:002946)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2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席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认真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44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5,371,067股(每股面值1元)已于2019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68,339,599股变更为853,710,666股,注册资本由768,339,599元变更为人民币853,710,666元。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公司类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应内容作相应修改。

根据公司股东会于2017年5月18日所做出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经制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并授权董事会,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成功后,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所涉及其他事项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再次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乳业:公司章程(2019年2月)》。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乳业: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能的议案》

为更好促进公司向具有科技特色的乳品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进一步实现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整合资源,做硬质量、做精服务,有效增强公司创新力、竞争力与区域协同能力,适应公司现阶段管理工作,建议对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能进行调整。

(1)“科技项目部”更名为“科技发展部”,其职能调整为科技服务管理、政府项目管理、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关系。

(2)“市场营销中心”拆分为“营销部”、“新零售创新部”及“市场部”,“营销部”职能为完善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制定并审核公司销售计划的执行与监督、制定市场信息管理制度、督促应收账款回款等职能;“新零售创新部”职能为负责新模式、新渠道的全面探索;“市场部”职能为行业趋势分析与管理、制定公司品牌战略与营销战略及产品企划策略、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3)“计划财务部”更名为“财务部”,增加“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管理”职能。

(4)“证券事务办公室”更名为“董事会办公室”,增加“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而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158号),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沈亦文、黄永庆、杨志达共同发表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554.21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乳业: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新乳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新乳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沈亦文、黄永庆、杨志达共同发表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乳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新乳业: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19-008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新乳业;证券代码:002946)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2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认真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而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相应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554.21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乳业: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158号)。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19-009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新乳业;证券代码:002946)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554.21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5,371,0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4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5,272,315.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165,221.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107,093.23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1月22日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095号《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2月18日出具了《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158号),截至2019年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554.21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554.21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2月18日出具的《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158号)审核,截至2019年2月13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554.21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554.21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554.21万元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6,554.21万元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时,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具有必要性,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158号);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19-010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新乳业;证券代码:002946)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5,371,06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4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65,272,315.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165,221.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107,093.23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1月22日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095号《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计划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投资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流动性好,且公司将采取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保障现金理财安全性和保本需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以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为前提条件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 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新乳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新乳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