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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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2019-01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詹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徐健先生、孙明涛先生、刘辉先生、贾文军先生、张惠泉先生、张国峰先生、曹坚先生、王君选先生、苗延安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4人,监事李亚良先生、芦永奎先生、刘戈先生、季士凯先生、夏颖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桂萍女士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李挺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2019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1议案名称:向关联人提供港口和其他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议案名称: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议案名称:向关联人销售水电、蒸汽等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4议案名称: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5议案名称: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及其他服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记票的议案为议案5、议案6,其中议案5涉及逐项表决,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详见上表。

2、上述议案中议案6以特别决议通过,并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不含已回避的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5:

(1)关联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343,725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00%,对第5.01、5.02、5.05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2)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8,170,000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0%,对第5.01、5.02、5.03、5.05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3)关联股东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1,442,095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7%,对第5.03、5.05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 王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