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4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19009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5),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19人,代表公司股份601,899,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864%。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彭云辉女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议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01,413,875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485,8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参加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95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3.4747%;反对4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52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