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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19-011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永清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蔡济波先生、吕伟女士、杨朝军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炳生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建国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2019年度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1%(达到2/3以上)通过。议案2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就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敏、马宏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