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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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

2019-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我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修改后的《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选择期为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2月25日。在选择期内,持有本基金场外份额的投资者可提交赎回申请,持有本基金场内份额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提交赎回或者卖出申请,但本基金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业务申请。

在选择期内未赎回的场外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场内投资者所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将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全部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统一归集于管理人指定账户。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现本公司就“确权”手续的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至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日前一交易日(2019年2月28日)15点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全体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摘牌完成后,我公司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移交的持有人名册,并办理完场内份额统一归集至本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后,投资者可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申请办理确权业务。

三、确权业务受理机构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确权受理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及有权销售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如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四、确权流程

1、投资者按照本基金管理人或者各代销机构所需开户材料向本基金管理人或各代销机构提出开立长信基金基金账户申请并提交附件《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确权申请表》。

(1)通过我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并办理“确权”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C、资金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D、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E、填写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交下列材料:

A、填妥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印鉴章);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如有);

D、产品成立、备案证明(非法人机构);

E、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F、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H、机构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

I、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J、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K、签署《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L、填写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机构客户版本);

M、预留印鉴表。

(上述原件供查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

(2)各代销机构开户所需具体材料请投资者咨询各代销机构。

2、参与本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核对确权申请人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是否完整正确,并提示申请人填写正确确权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及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

3、办理本基金确权的销售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确权申请后须将申请人的确权申请材料、投资者证件复印件提交至本基金管理人。

4、基金管理人在收到申请确权申请后,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移交的客户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为客户重新登记确认基金份额。

5、投资者经过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可通过其办理确权登记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上述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确权事宜可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7005566(免长话费)咨询。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解释。

附:《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确权申请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6日

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确权申请表

客户 ,现申请办理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退市后转换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确权业务。

本人办理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确权业务,特向销售机构及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上述申请。本人承诺本申请书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以上资料不实所引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1号)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有关规定,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场内简称:能源互联

交易代码:501002

终止上市日:2019年3月1日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2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19年1月22日进入选择期,选择期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至2019年2月25日结束。

本基金自2019年2月26日(含当日)起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为纯场外基金),该基金合同自当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2月28日摘牌,2019年3月1日终止上市,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6号)同意。

三、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1、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2、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在选择期内未卖出或者申请赎回的原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即确权登记。办理确权登记的具体时间和相关指引具体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投资者经过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在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后,可通过其办理确权登记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二)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中证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自2019年2月26日起,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等业务,并转型为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聘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2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上述任职日期指本公司做出基金经理正式聘任决定的日期。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6日